Sunday, 12 April 2009

無啦啦長洲之旅 - 前傳

復活假第二天,相約了同學們到離島去走走,由起初的去大嶼山,終在臨行前改去了長洲。

遲到大王一二三號(我認我是二號)終在中午十二時半集合在IFC打算乘十二時四十五分之慢船出發(之因為乘慢船是因為遲到一號天不怕地不怕卻怕乘船,乘快船怕會嘔吐頭暈)。

正當大家快快樂樂開開心心地認為可以出發去之際,遲到三號突然發覺手機遺留在麥記當中。那怎樣辦呢?當然是快速地折返到麥記取回。可是卻不得要領,最終一位蒙蒙眼的職位是CSA的小朋友幫忙看老閉,閉路電視也。

看了十五老閉才看到在十五分鐘前離開的我們,那位盡責的小朋友飛奔地某垃圾筒中說電話丟進了垃圾筒當中,隨後展開了歷時一小時的翻垃圾之旅。(當然不是我們翻啦,是那位小朋友跟另一位員工去翻)

翻呀翻,我們等了又等。翻了數袋垃圾也找不到電話,正在心灰意冷之際,遲到一號即同學E發揮她那勇破「同袍」大案的偵探頭腦認為電話已為內部某職員偷去了。

說是遲那時快,翻了一個小時垃圾的蒙眼小朋友說樓下垃圾房拾到了電話並交給了他。我們看到那電話,乾淨得不得了,如遲到三號即失主所言,連電話上層面油都還在呀!!

老頂四眼肥佬還堅稱電話是當垃圾丟了。但同學E又豈是省油的燈,向四眼肥佬解說不合理之點一二三四,終結是肯定電話是給他們的員工取去了。但四眼肥仔雖然不停地道歉但仍口硬地堅稱電話是給丟了。

其實對於他承應與否問題都不大,一來電話已經找回了,二來就算是有人取走了電話我們也不打算追究,即是一場大龍鳳之後我們都只是得一個知字。只是同學E變身成為名偵探當然是要查得水落石出為止。軟硬兼施過後,說上一句「你聽我講野你都知我都幾熟law架啦!如果我要追究一定可以追究到的」(實情是追究不到的,因為沒有証據)。

最終四眼肥仔(可能)被嚇窒了,拉了同學E到一邊偷偷地承應了是某一位員工的所為。

整個過程令我們誤了一小時出發,好彩最後都找到了電話。我們在下午一點四十五分上船到長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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