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10 August 2008

昨晚我家多了一隻兔仔。





那是,吾弟跟前女友養的,一直在前女友家中住的。

他們分手後,可能個女仔不想再養,吾弟就將之帶回家中了。

基本上,我不反對的,養寵物應該是(寵物)一輩子的事,他倆分手,與免仔無關。

可是,吾家貧,居住環境擠迫,現吾居有五人加一兔,空間感更迫。。。

我可以搬出來住嗎?

3 comments:

  1. wa! 好可愛既兔仔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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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係架幾可愛架又唔嘈

    好勁喎你我岩岩貼左無耐你就留言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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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剛好係 google reader 見到你 up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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