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可能是一些很典型的狀態。
不過也有可能是,你出現這些狀態,只不過是因為太久沒有戀愛;太久沒有喜歡上一個人;太寂寞;生活太無聊;覺得時候到;等等....
這些也不是愛情的本質。
當時日過去,就會清楚一些事:原來自己從來沒有喜歡過這一個人。
真令人覺得難受。
不過更令人無奈的是,現在你跟那個人在一起,對方還非常之喜歡你。
真的如雞肘。
處理得不好,還會落得一個玩弄感情的罪名。
好了~扯得太遠了。
究竟如何得知你已經喜歡上了一個人?
如果只是單純地害怕對方跟別人戀上了,又算不算是呢?
哈~
放心,我連這些感覺也沒有。
証明我不應該去害人,而且更重要的是,我的宗旨是:沒有把握的事就不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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