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31 March 2007

版面

選用Blogspot,有很大原因,是因為這個版面。

純白的一個版面,完全合乎我的要求。

在一次,很多之前,網路作家朋友M在介紹我看一個Blog:「Mush Room」。一看,很酷的感覺。自此愛上了這個純白版面。順帶一提,Mush Room的blogger用字很厲害,當時,M友也說,他也不可能寫出這些文字。論文字可觀性,Mush Room的blogger比M友更高。

可是,有時篇章太長,吾等沒有耐性之輩,很難每字遂一細看。

說回版面,我有按這個版面來改動Sinablog的那個版面,可是,總是失敗。改來改去,變成了別的風格。


別人的評價為清新,事實上,我想要的是純白的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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